3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
上证函【2019】437号
关于发布《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的通知》(上证函〔2019〕251 号,以下简称《通知》),便于后续对外部接入证券公司交易信息系统的新设公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机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监管确保新交易模式转常规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务办理指南》新增了“机构报备”“产品报备”两个会员报备业务流程,修改了现有“交易单元新设”流程,为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新设属性为“经纪业务-机构接入业务”的交易单元分类。
二、本所新增报备业务系统将于2019年3月25日正式上线,会员可以登录会籍业务专区,在“其他业务”下的“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栏目办理相关业务。会员应当于2019年3月20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本所上报试点期间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已使用的交易单元号(板详见附件)。本所将根据会员提供的信息统一变更交易单元属性。2019年3月21-22日本所变更交易单元属性期间,会员应当暂停申请新增上述属性交易单元。
三、报备业务系统上线后,会员为公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办理交易模式转换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办理指南》进行机构及产品信息报备,信息报备完成时间应当不晚于产品首次交易前3个交易日。已根据本通知第二条向本所上报交易单元号的会员,应当在2019年4月12日前,通过本所会籍业务专区就试点期间已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产品信息进行报备。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报送相关产品的募集金额、交易规模等有关数据。
四、会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相关工作。对于违规会员,本所将按规定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21-68808395,Emai1:member@ss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交易单元使用情况汇总表(样张)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交易单元使用情况汇总表
(样张)
| 序号 | 基金公司名称 | 产品名称 | 交易单元号 |
| 1 | |||
| 2 |
证券公司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证券公司(盖章)
二0一九年xx月xx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
(试行)
目录
一、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概述... 1
二、机构信息报备流程................................ 2
三、机构信息修改流程................................ 4
四、产品信息报备流程................................ 5
五、产品报备信息变更流程............................ 8
六、产品报备信息注销................................ 9
一、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试点工作转入常规的统一部署,为便于后续对新设公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机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交易行为进行自律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改了现有的会员交易单元新设业务流程,为直接接入会员交易信息系统的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新增属性为“经纪业务-机构接入业务”的交易单元分类。在此基础上,本所为会员新增了机构信息、产品信息报备等业务流程。
二、机构信息报备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会员公司登入会籍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其他业务”-“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进入子页面后,选择“机构信息报备”。
会员需输入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执照),查询该机构是否已经被其他会员初始登记过。
1.若经查询,确认该机构已被其他会员初始登记过,会员需上传材料包括:
A、工商营业执照;
B、经营业务许可证;
C、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或其他主管部门同意其设立的批复;
D、新结算模式的情况说明(双方盖章确认) E、其他文件。(可多个上传)
材料上传后,会员可提交机构信息报备业务申请。
2.若经查询,确认该机构已从未被其他会员初始登记过,会员需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公司相关信息”、“机构业务联系人”等信息,会员需上传材料包括:
A、工商营业执照;
B、经营业务许可证;
C、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或其他主管部门同意其设立的
批复;
D、新结算模式的情况说明(双方盖章确认) E、其他文件。(可多个上传)
材料上传后,会员可提交机构信息报备业务申请。
3.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二) 注意事项
1. 《新结算模式的情况说明》应当简述如下几方面内容:系统部署、交易管理、清算估值、结算交收、信息安全保护等。附件 1 可供参考。
2. 会员填写“机构业务联系人”时,需要注意合规法律部门、运营部门、技术部门须填写部门第一负责人信息。
3. 会员经查询工商执照注册号,页面提示正处于其他会员初始登记业务流程中,会员需待其他会员初始登记结束后,再提交机构信息报备的业务申请。
三、机构信息修改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会员公司登入会籍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其他业务”-“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进入子页面后,选择“机构信息修改”。
会员可以修改其已报备过的机构投资者信息,包括“公司相关信息”、“机构业务联系人”等信息,并需按照页面提示,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材料。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二)注意事项
1. 已建立托管行结算路径的,会员不得变更托管行结算路径,不得修改托管行信息。
四、产品信息报备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会员公司登入会籍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其他业务”-“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进入子页面后,选择“产品信息报备”。
- 在进行产品信息填报前,会员应自行根据业务需求进行 “结算主体”选择,选择“证券公司结算”或是“托管行结算”。
2.1 若会员选择“证券公司结算”,会员需选择该产品对应的“机构名称”、“交易单元”。
2.2 会员需按照业务申请页面要求,完成“产品信息报备栏”的“产品名称”“产品证券账户”“产品联系人”等信息的填写,并上传如下材料:
A. 关于对机构投资者交易管理的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
B. 其他文件。
2.3 会员确认提交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3.1 若会员选择“托管行结算”,报备的产品为对应的交易单元上首只产品的情况下,业务流程涉及托管行结算路径的新建维护。
3.2 会员除选择对应的“机构名称”、“交易单元”外,需要在“产品信息报备栏”下填写“产品名称”“托管行”(此处托管行为结算方)“产品证券账户”“产品联系人”等信息的填写,并上传对机构投资者交易管理的承诺函。
3.3 会员确认提交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中登上海分公司-系统运行部。
4.1 若会员选择“托管行结算”,报备的产品为对应的交易单元上非首只产品的情况下,业务流程不涉及托管行结算路径的新建维护。
4.2 会员除选择对应的“机构名称”、“交易单元”外,需要在“产品信息报备栏”下填写“产品名称”“产品证券账户”“产品联系人”等信息的填写,并上传对机构投资者交易管理的承诺函。“托管行”(此处托管行为结算方)不得变更。
4.3 会员确认提交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二)注意事项
1.会员办理产品信息报备前,需在“交易单元新设”流程中,新设“交易单元性质”为“经纪业务”-“机构接入业务”的交易单元,否则无法选取交易单元进行报备。
2.处于停用状态的交易单元,在产品信息报备前须先办理交易单元恢复使用业务。
- 会员为外部接入会员信息系统的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交易单元,即交易单元性质为“经纪业务”-“机构接入业务”交易单元,不得与普通经纪业务交易单元共用、联通。机构投资者为同一结算参与人结算的,可以共用一个交易单元,不同结算路径的交易单元不可建立联通圈关系且不可共用。
4.业务流程涉及托管行结算路径新建维护的,会员在提交申
请时,必须确认该交易单元单独联通,且无账户指定交易关系。如因上述业务流程办理完结前,交易单元发生交易行为、或托管行信息填写错误、或交易单元上存有未了结业务导致转指定业务无法提交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产品报备信息变更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会员公司登入会籍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其他业务”-“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进入子页面后,选择“产品报备变更”。
1.会员选择“已报备机构名称”-“已报备产品名称”,页面显示该已报备的交易单元信息。
2.会员选择交易单元号后,可以变更页面显示的如下内容: “交易单元”、“专用证券账户”、“产品联络人”、“联系人电话”、 “联络人邮箱”。
3.会员完成修改信息的填写后,可提交申请。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二)注意事项
1.产品报备信息变更的前提为结算路径不可变更,产品对应的是一个单一的结算路径,且在“托管行结算”模式下不可变更 “托管行”信息。
2.报备的交易单元号变更的,需为同一结算路径下的交易单元,且托管行结算路径下不得变更交易单元号。
六、产品报备信息注销
(一) 业务办理流程
会员公司登入会籍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其他业务”-“机构投资者接入相关信息报备”,进入子页面后,选择“产品报备信息注销”。
1.会员选择“已报备机构名称”-“交易单元”,根据业务需求选择产品报备的交易单元。
2.会员在该交易单元上“已报备基金产品”的明细列表中,选择需要注销的报备产品。
3.会员需上传:提交《产品报备注销申请书》,附件 3 可供参考。而后点击确认,提交申请。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
4.若交易单元为“托管行结算”,仅在删除的产品报备信息是该交易单元下的最后一个产品,该交易单元结算路径默认由 “托管行结算”变更为“证券公司结算”,业务流程涉及结算路径变更维护,业务审核流程为:会员部-中登上海分公司-系统运行部。
(二)注意事项
-
《产品报备注销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基本情况、注销原因等,并承诺若产品是否为该交易单元上的最后一个报备产品,在该注销业务流程结束前确保相关交易单元暂停交易,且无指定交易关系。
-
在托管行结算路径下,若删除的产品报备信息是该交易单
元下报备的最后一个产品,业务流程涉及结算路径变更维护。会员应当注意:
a.在业务审核完结之前,不得在该交易单元上提交新的产品信息报备信息申请;
b.会员在提交申请时,必须确认该交易单元单独联通,且无账户指定交易关系。如因上述业务流程办理完结前,交易单元发生交易行为、或交易单元上存有未了结业务导致转指定业务无法提交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 1
关于XX 证券与XX 公司开展证券公司结算模式的情况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加强证券交易业务活动管理,强化以交易所会员为中心的监测监控职责要求,依据证监会转常规通知,xx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 xx 公司
(以下简称“xx”)合作开展证券公司交易结算业务。现将业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系统部署
会员应当明确金融机构是否已外部接入其交易信息系统,会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描述其为机构外接业务部署的相关系统情况。
(一)系统测试
会员应明确是否已与 xx 完成连通测试、交易测试以及清算交收测试等相关测试。
(二)安全性评估
会员应说明其对外部接入的机构、投资管理系统的相关尽职调查、安全测评情况,可否有效防止接入使用方直接或间接利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二、交易管理
(一)交易单元
会员应说明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设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工作业务办理指南(试行)》进行“经纪业务”-“机构接入业务”交易单元的新设、机构及其产品信息的报备,是否对 xx 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实行权限管理,按照监管规则审慎管控融资类业务的交易权限。
(二)交易指令管理
会员应简要阐述其对 xx 的交易委托管理情况。
(三)异常交易监控
会员应简要阐述其对 xx 交易行的主动监控和管理,包括经纪业务服务协议约定、风控系统、协同监管等方面。
三、信息安全保护
会员应从分支机构管理、数据隔离、留痕与文件加密、保密管理等方面,说明其对外部接入机构的投资信息安全保护管理。
(一)分支机构管理
会员应说明其对外部接入机构的管理是否涉及营业部,若涉及,应简要阐述会员对某营业部信息安全保密的相关要求及落实情况。
(二)数据隔离
会员应简要阐述业务数据的保密、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三)留痕与文件加密
会员应简要说明相关文件及资料下载、移动办公设备接入等行为的留痕管理,文件加密、防拷贝控制等
(四)保密管理
会员应从用户权限、岗位设置、员工承诺书等多个维度对说明机构业务系统信息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四、业务联系人信息
(一)、我司业务联系人:
xx 电话:邮箱:
(二)、xx 业务联系人:
XXXX 电话:XXXX
邮箱:XXXX专此汇报。
xx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 x 年 x 月 x 日
附件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诺函
2018年XX月XX日起,XX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为XX公司(以下简称XX)提供交易和结算服务,开展公司结算模式业务。现就机构投资者交易管理有关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 我司对XX接入我司的技术系统进行评估测试,符合我司信息系统安全要求,确保系统风险可控。我司禁止信息系统接入使用方直接或间接利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二、 我司对XX交易行为进行风险监控,发现可能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主动采取有关措施。同时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做好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相关工作,及时传达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各类函件。
三、 我司向交易所报备的关于xxx直接接入我司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内容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相关报备信息。业务流程涉及托管行结算路径维护的,在该业务流程结束前确保相关交易单元暂停交易,且无指定交易关系。
四、 我司对XX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实行权限管理,按照监管规则审慎管控融资类业务的交易权限。
XX 限公司
二 O 一 x 年 x 月 x 日
附件 3
产品报备注销申请书(模板供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
XX 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申请注销 XX 公司(以下简称 XX)的 XX 产品报备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基本情况、注销原因等。产品关联的交易单元产品报备情况,例如结算路径、交易单元上报备的产品数量、是否为最后一个报备产品注销申请等。
若为托管行结算路径下,交易单元上最后一个报备产品,会员应当承诺:
(1) 在提交申请时,该交易单元单独联通,且无账户指定交易关系。在注销业务流程结束前,确保相关交易单元暂停交易。
(2) 在业务审核完结之前,不提交关于上述交易单元的新产品信息报备信息业务申请。
(3) 如因上述业务流程办理完结前,交易单元发生交易行为、或交易单元上存有未了结业务导致转指定业务无法提交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XX 公司 X 年 X 月 X 日